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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伪造印章的治安处罚的规定

日期:2019-12-31 10:05:00    作者:陈欣妤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事务所 刑事专题 伪造印章罪
  公司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除了要法人的签字,还需要加盖企业的印章才具有法律的效力。公司印章制造后还需要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那么伪造印章的治安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伪造印章的治安处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二、只有签字没有盖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只有签字没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三、公章怎么备案
  1、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备案登记,应当审核登记刻制公章的经办人的身份证,以及所提供备案材料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参见附件1)。对于企业刻制公章,还应当审核登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2、根据公章刻制的不同需求,办理公章备案登记分为新刻(新开办单位刻制公章)、增刻(增刻法定名称章以外的公章)、重刻(因公章陈旧、损坏需要重新刻制)、补刻(因公章遗失、被盗需要补办刻制)四种手续。
  3、新刻公章的,公安机关区分单位或机构性质办理材料审核登记。对于中国共产党、国家行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审核登记设立组织、机构的批准文本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开具的公函(介绍信);对于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和村(居)民委员会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审核登记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无主管部门的,应当审核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的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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