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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认定”

日期:2020-03-27 09:35:40    作者:许愿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工程律师网  刑事专题 职务侵占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达六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但在职务侵占案件中,每个案件具体侵占财物的数额如何认定,往往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才能给出判断,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否合法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下面列举两例具有代表性的,对职务侵占类案件数额的认定进行定性精选案例。
  1. 法院观点: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差价款构成职务侵占罪:
  权威收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2010年第3辑(总第73辑)
  案号: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2009)澄刑初字第1223号
  裁判要旨: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业务加价后以私自设立的公司名义经营,并对本单位及交易对方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差价款归个人所有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行为人利用自己在公司的特殊身份,隐瞒公司与客户,私设公司订立合同赚取差价,加价部分所得的款项属于公司的期待利益,其利用职务之便占为己有,应当认定为职务侵占。
  2. 法院观点:职务侵占罪数额应以实际损失确认
  权威收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2010年第4辑(总第74辑)
  案号: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锡刑二终字第92号
  裁判要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修改网吧优惠措施,从而以极少投入换取巨额资金,给网吧造成巨大损失,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至于侵占数额,应当以单位实际损失的财物数额为准,而不能以行为人实际的非法所得认定。
  法院观点:邱某利用担任管理人员 的职务便利,擅自更改优惠措施,向其个人会员卡充值80多万元,根据网吧优惠措施,其应支付对价415878元,实际只支付125元,邱某侵占网吧的415878元,在其充值行为完成后,对该415878元以由其个人实际控制,其侵占行为已经既遂。(虽然后面卖充值,其只得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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