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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微商还可以在朋友圈发广告吗

日期:2020-01-07 09:51:30    作者:张诺曼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工程律师网    房产开发法律知识  策划推广
   一个有价值的广告是充满创新性的,而不是靠弄虚作假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那么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后,微商是否可以在朋友圈发广告?以下是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有关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后,微商是否可以在朋友圈发广告及其相关内容的知识。
  一、什么是广告
  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广而告之,即向社会广大公众告知某件事物。广告就其含义来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广告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如政府公告,政党、宗教、教育、文化、市政、社会团体等方面的启事、声明等。狭义广告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通常指的是商业广告,或称经济广告,它是工商企业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以付费方式,通过广告媒体向消费者或用户传播商品或服务信息的手段。商品广告就是这样的经济广告。
  二、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后,微商可以在朋友圈发广告吗?
  可以发广告,但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卖假货是犯法的,微商也不例外!
  有的微商在朋友圈发布名牌包包、手表等奢侈品和高档化 妆品的信息。有的人为了满足虚荣心,明知是仿冒的假货,还是自愿上钩。这种行为侵害 了品牌方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毫无疑问是非法的。
  2、销售未经许可经营的物品,也是不行的。
  很多商品不是你想卖就能卖的。比如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开始销售卷烟,这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微商们在选择产品时要慎之又慎。微商的雷区包括:药品代购,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发红包赌博等。
  3、微商晒单造假,也是犯法的。
  晒单造假,几乎是微商圈公开的秘密。微商利用软件造假,属于虚假宣传,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 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也涉嫌违反《广告法》 第四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广告存在的意义
  广告之所以存在时有其特殊意义的,它可以传达出平面的信息、品牌、形象从而吸引消费。具体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准确表达广告信息
  广告设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有明确的的目的性,准确传达广告信息是广告设计的首要任务。现代商业社会中,商品和服务信息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广告传递的,平面广告通过文字、色彩、图形将信息准确的表达出来,而二维广告则通过声音、动态效果表达信息,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商品和服务才能被消费者接受和认识。由于文化水平、个人经历、受教育程度、理解能力的不同,消费者对信息的感受和反应也会不一样,所以设计时需仔细把握。
  树立品牌形象
  企业的形象和品牌决定了企业和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这一地位通常靠企业的实力和广告战略在维护和塑造。在平面广告中,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由于受众广、发行量大,可信度高而具有很强的品牌塑造能力。而结合二维广告,则可以使塑造力大大增强。
  引导消费
  平面广告一般可以直接打到消费者手中,而信息详细具体,因此如购物指南,房产广告、商品信息等都可以引导消费者去购买产品。二维广告则可以通过动态效果的影响,促使消费者消费。
  满足消费者
  一幅色彩绚丽、形象生动的广告作品,能以其非同凡响的美感力量增强广告的感染力,使消费者沉浸在商品和服务形象给予的愉悦中,使其自觉接受广告的引导。因此广告设计时物质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审美再创造,通过夸张、联想、象征、比喻、诙谐、幽默等手法对画面进行美化处理,使之符合人美的审美需求,可以技法消费者的审美情趣,可有效地引导其在物质文化和生活方式上的消费观念。
  随着科技的发展,广告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广告以及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后,微商是否可以在朋友圈发广告等以及广告的存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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