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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无施工合同打官司需要哪些诉讼材料?

日期:2020-03-19 10:03:40    作者:陈欣妤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事务所 工程建设  工程纠纷
  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在处理业务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会签订相应的协议或者合同,因为只要签订过程合法,签订的合同往往具有法律效力,当业务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出现纠纷时,就可以以合同来作为依据进行诉讼,那么没签工程施工合同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材料?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没签工程施工合同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
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
》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
单等;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建筑工程官司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书证。招标
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
  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这里注意,商讨性的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或合同变更文件。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9、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0、.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包括:工资单、工资报表、工程款帐单,各种收付款原始凭证,总分类帐、管理费用报表,工程成本报表等。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明证据材料来处理诉讼案件的,但是这些材料及证据在效力以及证明方面都明显不如正规工程合同, 所以如果证据不足的,建议可以选择联系律师帮忙,合肥工程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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