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之房产纠纷如何进行维权
日期:2019-10-08 16:34:56 作者:张诺曼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工程律师网 房产开发法律知识 开发诉讼
房产纠纷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比较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在遇到协商不了的情况下我们要寻找相应的管理部门来维权。那么遇到房产纠纷找谁好呢?下面合肥工程律师网的小编将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房产纠纷找什么部门来维权
(一)一概以房子为标的物的房子确权运用生意租借典当典当等民事行为发作的纠纷以及与房子相关联的房子装修装潢设计隶属设备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作纠纷两边洽谈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子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申述。
(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运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员工对分房有定见或许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许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四)单位分给员工住房运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员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去职务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依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运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由于有关部门审批修建不妥影响别人通风采光或许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也能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因违章修建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修建的认定撤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妥当事人不服的能够作为行政案件提申述讼。可是当事人以违章修建物为标的发作的生意租借典当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修建阻碍别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能够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申述。
二、法院会受理的房产纠纷
(一)以房子为标的物的房子确权生意租借典当典当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借典当等及侵略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二)以房子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顿联营入股署理等合同纠纷;
(三)与房子相关联的房子装修装潢规划隶属设备的归属纠纷;
(四)以房子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生意等纠纷。
三、如何处理房产中介纠纷
(一)对于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二)对于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三)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四)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房产纠纷时先不要慌张一定要先理清房产纠纷的维权途径尤其是房产纠纷该找什么部门来维权不过大多数情况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此外面对房产中介纠纷又该如何去处理呢?以上内容都有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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