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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挪用资金罪中单位资金如何认定

日期:2019-12-17 09:43:51    作者:陈欣妤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事务所 工程建设 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挪用资金如果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的资金一般是属于单位资金,如企业或者其他的组织,那么挪用资金罪中单位资金怎样认定的?下面由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挪用资金罪中单位资金的认定,主要看资金的来源而定,如果资金是属于单位的,就是挪用单位的资金,如果超三个月不归还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挪用资金罪中单位资金的认定,主要看资金的来源而定,如果资金是属于单位的,就是挪用单位的资金,如果超三个月不归还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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