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合肥工程律师网

177-7533-1257
分部分项法律常识
亲办案件

公路隧道桥梁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知识 > 分部分项法律常识 > 公路隧道桥梁 >

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

日期:2019-07-01 16:55:10    作者:陈欣妤    阅读次数:
  关键词:道路建设 工程纠纷 管辖

  我们都知道只要出现了纠纷涉及到官司性质的,我们都需要找法院,但是不是随便找一个地方都可以,管辖地都是有规定的,那么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几个问题工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附加条款要仔细推敲,咨询有关专家,请专家给予指导。
  
4、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先做工程量和造价增减分析。
  
5、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6、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
 
 7、结算时,力争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取费,并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委托资深望重的造价工程师主持结算工作。
  8、进一步规范业主、承包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不瞎指挥。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以上就是“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的全部内容,只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才适用专属管辖,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在性质上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故不适用专属管辖,除这两类合同纠纷外,其余七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

  你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电话:400-0551-697;177-7533-1257(微信同号)

 


上一篇:律师答疑之如何有效防止公路道路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下一篇:路基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