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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日期:2020-03-27 09:15:12    作者:许愿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工程律师网  刑事专题 职务侵占
  1. 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 职务侵占罪的立法经历
  (1)1979年刑法只规定了贪污罪,未规定职务侵占罪。
  (2)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将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3)1993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公司法》。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10条对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规定了侵占罪,对刑法予以补充。
  (4)1997年修订刑法时,将贪污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将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规定为职务侵占罪。在刑罚上对国家工作人员犯贪污罪规定了更重的刑罚。
  3.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六万元以上)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全国是统一的,目前是六万元以上(不同于诈骗罪、盗窃罪等犯罪,有一类地区立案标准和二类地区立案标准的区分)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如果数额未达到六万元,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是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这也是此类案件当事人关心的问题。答案是:如果达不到职务侵占追诉标准,是不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
  【公法[2008]号】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职务侵占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2008年8月14日答复山西省公安厅法制处请示)《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将职务侵占行为界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对达不到职务侵占罪追诉标准的职务侵占行为,不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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