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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政府招投标流程以及限制

日期:2019-12-04 11:32:18    作者:陈欣妤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事务所 工程建设 工程投标
  我们都知道政府采购是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政府进行采购招标都是有流程规定的,作为企业主或经营者的您知道政府采购招标的具体流程吗?下面是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政府招投标流程以及有哪些限制。
  一、招标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必须在《中国财经报》上发布招标通告,同时也可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指定的其他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2、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2) 标的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 (4)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6) 开标地点和时间; (7)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
  3、 招标文件定稿后,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 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20天。
  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时,应当在招标通告和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二、投标
  1、投标人应当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招标人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招投标过程中有哪些限制
  1、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投标人以任何形式 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流程是对政府行为的一种规范,政府招标会发布招标通告,并且招标通告有必须记载的内容。投标人根据这个流程步骤进行投标。为了避免不公平的采购招投标,给投标人造成损害,我国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政府招标人员的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小编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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