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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房屋装修质量索赔申请书

日期:2019-10-31 08:16:17    作者:陈欣妤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事务所 工程建设 工程质量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跟卖家签订相关合同,在装修的过程中,假如房子出现了质量的问题,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向卖家赔偿。那么这个索赔申请书应该如何去写呢?下面就让合肥律师工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房屋装修质量索赔申请书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装修质量索赔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 :系妻子
  请求事项:
  1、请求对申请人住房损失进行鉴定。
  2、请求对申请人房屋损失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房地产损害的分类
  (1)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划分
  按照房地产受损害的部位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①实物损害(又可分为实体损害和功能损害);
  ②权益损害;③区位损害(也称为环境损害)。
  (2)按照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划分
  房地产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恢复到损害前的状况或者好于损害前的状况,有的是修理,有的是更换。即:
  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房地产不可修复的损害是指技术上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可行,因而不能修复的损害。即:修复费用>损害前的房地产价值-损害后的房地产价值。
  (3)按照暂时性的损害和永久性的损害划分。
  二、房屋所有权的类型
  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1、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2、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所有权分为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部分所有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部分所有权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房屋所有权,后文将对之作专门介绍。
  3、我国的房产登记,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
  三、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
  (一)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对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那么最佳的方法就是通过技术部门来进行鉴定。不管是那一方都好,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错,那么最佳的办法就是找质检部门来做一个技术鉴定。从而做为仲裁。但技术部门往往只能起鉴定的作用,并不能有效解决争端。
  (二)通过法院裁决解决
  双方最终都不欢而散的情况下,那只有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最无奈的解决方法,因为双方都得浪费时间浪费金钱。而且绝大部分的结果都是决裂的。所以,这一招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当然,我们得承认这是最有决定效力的行为,因为任何人都得遵守法院的裁决。
  有的房主要求装修公司返工或维修;有的房主已对原装修公司失去信心,不想再让它返工或维修,只要求它赔偿损失。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也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首先看双方是否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也有相同的规定。据此,签订装修合同时,可以约定如果某个施工项目所用材料不合格,则此项施工的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费应从总价款中扣除,已付款的,应由装修公司退回。也可以约定如果某个施工项目因施工不规范造成部分工程不合格,如部分墙砖脱落或部分墙面起泡等,则应按不合格部分占此项目的比例,扣除此项目的价款。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则可以根据这些条款确定损失赔偿额。
  如果双方在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规定和《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规定,房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当然实际损失如何确定,双方可能仍会有分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由装修公司按评估的价值与合同约定价款的差值进行赔偿。
  (三)通过消费者交涉投诉解决
  1、必须在行业协会派员或监理人员协助下以事实为根据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确为价格偏差者则应合理退赔,如属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无条件返修。如为材质问题,材料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给换货或经济赔偿。
  2、委托方的投诉要做好取证工作。何谓取证,即握有交涉投诉的证据、合同文本、有关材质的物证、维持工程施工的现场等。
  以上就是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装修质量索赔申请书的全部内容。修房屋时遇到这种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我们可以在交流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相关机构仲裁,如果仍然不能得到相应合理请求赔偿或者解决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让法院判决,根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上述文章未能解决你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电话:400-0551-697;177-7533-125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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