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之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管辖
日期:2019-11-01 09:43:30 作者:陈欣妤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事务所 工程建设 工程质量
城市里,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建起来,这也导致了建设工程这个词语逐步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建设工程必然伴随着质量标准,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下面,请跟着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来了解以下建设 工程质量纠纷的分类有哪些,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责任如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管辖在哪里这些知识吧!
一、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分类有哪些?
一般而言,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分类:
1、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建设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建设工程在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等质量方面需要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可以自行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其他参与建设工程的人也可以共同对该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以查是否合格或者是否符合约定。
2、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主要包括没有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勘察设计资料、擅自修改设计图纸以及提供或者购买的建设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等。
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责任如何承担?
发包方将建设工程总承包给一方,则总承包的人应对该工程的质量负责。如果总承包一方将该工程分包给其他方的,则其他分包的人与总承包的人应当共同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另外,建设工程在施工之前应当先进行勘察设计,因而勘察设计的人也要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承担责任。而建设工程的施单位也要对建设的施工质量承担责任,不能偷工减料,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能投入使用。
三、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管辖在哪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引起的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是因建设工程而引起的纠纷,属于不动产引起纠纷这一类,因而应当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至于该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是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还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涞说,第一审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除了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这三种情况之外。
我们弄清楚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分类,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责任的承担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管辖这些知识,有利于避免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质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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