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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股东虚假出资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日期:2019-10-18 10:24:56    作者:张诺曼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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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资金。更为重要的,一个公司要想有一个良性的发展也需要资金,资金对一个公司来说就是新鲜的血液一般重要。但是,也会存在因为股东虚假出资等问题影响公司的运行。本文,合肥工程律师网的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股东虚假出资将会面临的处罚。

  一、股东虚假出资的表现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二、股东虚假出资有哪些责任

  1、对其他股东承担出资违约责任

  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是公司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是全体股东之间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公司和所有股东。

  2、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虚假出资行为实质上是对公司财产的占有和侵犯,构成对公司的消极侵权。律师认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无论是否应当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应承担的都是一种补充责任,即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其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三、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区别

  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之一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都是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两者都是虚假出资不实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有权请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该股东除名,虚假出资是指根本就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是指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从广义上来看,包括虚假出资。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都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虚假出资的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对该公司的其他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另外则是要对公司本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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