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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拆迁安置房产证如何办理

日期:2020-01-13 17:12:29    作者:安徽律政网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工程律师网   房产开发知识   预售销售
  我们都知道拆迁安置房,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那么,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呢?现由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拆迁安置房的优点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合肥工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需要注意的是,若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若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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