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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之如何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日期:2019-11-01 09:03:43    作者:张诺曼    阅读次数:
    关键词:合肥律师    合肥工程律师网      房产开发知识    预售许可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十分重要,它决定了开发商是否有权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如何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呢?下面就由合肥工程律师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购房者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有两种途径:
  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
  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1、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
  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
  3、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请大家务必不要忽视这一环节的重要性,要在查询许可证后再做相关的购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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